日前,天涯区召开“阳光海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动员大会。
根据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被征收人搬迁可有不同程度的奖励。积极配合清点、丈量、登记、评估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收到征收补偿款后7天内搬迁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具体签约时间及奖励如下:
1、 被征收人在本项目补充方案(二)公告前,或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含45日)即2018年9月14日前(含当天)签订(或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户的奖励。
2、被征收人在本项目补充方案(二)公告之日起45日后至65日内(含65日)即2018年10月4日前(含当天)签订(或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户的奖励。
3、被征收人在本项目补充方案(二)公告之日起65日后即2018年10月4日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搬迁的,不给予任何货币奖励。
三亚湾“阳光海岸”片区位于城市核心区段,地理位置优越,但又属于功能较为混合的旧城区,存在较多“低、矮、危、密、旧”的区域,尚缺乏真正具有吸引力、有特色的旅游项目和设施,且高品质的公共开敞空间依然缺乏,滨海沙滩椰林带也面临巨大的环境压力。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市委、市政府于去年将“阳光海岸”片区列入棚户区改造区域,由天涯区政府负责项目征收工作。该项目分两期实施,截至今年7月底之前,项目一期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具体范围为港务局至光明路片区,以及胜利路北段。一期项目共计2316户,已签订2316户(含预签),签订协议完成率100%,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期项目已于本月1日正式启动,已进行预签、测量、评估等前期工作。该期项目具体范围为“阳光海岸”片区项目区域中除港务局至光明路片区(建港路以北至光明路以南)以及胜利路北段以外的区域。
▲天涯区召开“阳光海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动员大会
异地安置可享受被征收房屋产权置换套内面积10%奖励
根据“阳光海岸”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被征收人搬迁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阳光海岸”棚改项目安置区为市食品厂安置区、市原武装部安置区、东岸安置区、海坡安置区二期、西瓜村和芒果村安置区二期、金鸡岭4组片区安置区。其中,东岸安置区、海坡安置区二期、西瓜村和芒果村安置区二期等3个安置区为异地安置。选择异地安置的,享受被征收房屋产权置换套内面积10%的奖励。
在对“阳光海岸”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后,未来该片区将打造成以国际艺术海岸为特色的、面向全球的活力中心和南海门户“凤凰海岸”,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来源: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