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密部署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刘赐贵沈晓明分别作出批示
截至1月21日22时,我省已有1例病例经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显示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已报国家复核确认。另外,还有3名可疑患者住院观察,有待实验室检测确认。现均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
自从湖北省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1月20日上午,省两会刚一结束,省委书记刘赐贵就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春节前后重点工作。刘赐贵在会上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机场、码头、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完善隔离措施和队伍,一旦发现病例迅速采取隔离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在琼游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后,20日晚刘赐贵还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采取科学而负责任的态度加强防范,并按程序及时准确地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进出港人员的监测,严防死守,对已发现确认的要科学医治,确保不传染疫情,要正面引导,防止恐慌,做好舆情管理,要妥善安排好医护人员节日保障工作。省长沈晓明也作出批示,要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批示精神,动态研判疫情对我省的影响,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各项措施,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健康的春节。
各市县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去年12月底,我省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冬春季流感、人禽流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今年1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环境整治组、监督检查组、舆情监控组,并成立了省级防控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定了两家定点收治医院。组织全省各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诊疗、防控方案培训,切实提高全省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控能力,为应对疫情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加强全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有效运行,规范发热病例的接诊,提高病例发现的敏感性。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物资准备,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防护用品、采样耗材、消杀药械、救治床位和药械、隔离场所等物资储备。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并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了相关健康科普和健康教育。省卫生健康委召集省直相关部门召开省重大传染病防控联席会议,及时开展联防联控。海关、交通运输、民航、出入境边检等部门组织车站、码头、机场候机厅等人群聚集场所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车辆、船舶、航班等交通工具进行日常消毒、通风等。1月20日,在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副省长王路对我省防控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21日,全省启动发热病例日报告、零报告,以及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媒体通气会,通过专家答疑解惑,及时向公众公布疫情,普及相关知识。
下一步,我省将有效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加强重点地区防控。督促各市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严格实行发热门诊、预检分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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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我省启动发热病例日报告、零报告
1月2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目前我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采取一系列措施。
据悉,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室主任邱丽表示,我省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多项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2月底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冬春季流感、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环境整治组、监督检查组、舆情监控组,并成立了省级防控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定了定点收治医院(省级定点医院为海南省人民医院和三亚中心医院)。
我省还加强病例的监测、报告。加强全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运转,规范发热病例的接诊,提高病例发现的敏感性。全省1月21日启动发热病例日报告、零报告,以及防控工作日报告。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省医疗卫生人员防控技能。我省于1月17日召开了会议,对全省近期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由专家对全省各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诊疗、防控方案培训,提高全省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控能力,为疫情应对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
此外,我省已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省疾控中心、海口市疾控中心、三亚市疾控中心、儋州市疾控中心、琼海市疾控中心5家实验室可开展相关检测。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落实防护用品、采样耗材、消杀药械、救治床位和药械、隔离场所等物资储备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和节日值班,值班人员将保持24小时手机通信畅通。实时开展风险评估,并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等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相关健康科普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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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症状、传播渠道和预防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nCoV)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如此次中国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人感染冠状病毒后会有主要症状:症状取决于感染病毒的种类,但常见的症状包括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在更严重的情况下,感染会导致肺炎和严重的急性呼吸道综合症。
某些冠状病毒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通常是在与被感染的患者密切接触之后,例如在家庭、工作场所或医疗中心。
针对冠状病毒,公众应减少疾病的暴露和传播,例如在流感流行季节尽量少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出门戴口罩、饭前便后洗手等,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例如咳嗽和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具体如下:
1 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 勤洗手,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发热呼吸道感染或呕吐腹泻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以及接触动物、动物饲料或动物粪便后。
3 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 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 避免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
6 避免前往动物农场和屠宰场、活禽动物交易市场或摊位、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场所。必须前往时要做好防护,尤其是职业暴露人群。
7 避免食用野生动物。不要食用已经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8 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居家休息,减少外出和旅行,天气良好时居室多通风,接触他人请佩戴口罩。要避免带病上班、上课及聚会。
9 从武汉等地外出旅行归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戴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省疾控中心提供)
来源:海南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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