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南省科技厅在省博物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办法》已于2019年12月3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作凯表示,为构建开放型人才格局,加大吸引外国人才工作力度,结合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实际情况,省科技厅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编制了《办法》。他指出,出台《办法》是加大力度引进外国人来海南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此举将加快推动海南人才结构国际化,为海南制定自由贸易港外国人工作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主要有4个特点
1、扩大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海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有关规定所认定的高端人才,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A类);允许海南重点产业园区或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由园区管理机构或企事单位推荐,确定为急需紧缺的B类外国人才和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国家标准为6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海南A类外国人才,享受办理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
2、放宽外国专业人才(B类)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在我国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在琼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外籍应届毕业生和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3倍(国家标准为4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海南B类外国专业人才。缩短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语言教育工作经历至1年。
3、降低其他外国人员(C类)准入门槛。《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根据海南自贸区(港)建设需要,放宽其他外国人员(C类)学历限制,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的需求。定期由科技(外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外国人来海南就业岗位目录”,聘用单位根据目录聘雇所需人员。
4、提升来海南工作外国人可享受的待遇和服务保障。《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从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用承诺制,申请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外国高端人才的重要团队成员,可给予A类工作许可,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
此外,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韦勇对海南省高层次人才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和《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要求,统筹推动海南基础科学研究,省科技厅采取定向征集择优支持方式,于2019年12月组织实施了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领域)高层次人才项目,为海南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目前,省科技厅共批准立项394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共资助经费3940万元。
另外,省科技厅正在完善修订《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类别中,增加高层次人才项目,形成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新的制度。
来源: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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