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安部“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根据海南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海口市于2019年12月30日起全面推行租赁汽车租赁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便捷处理新举措。
如果说你去外省旅游租了个车,玩得很开心!
回海口过了阵子接到租车公司通知你
租车期间有交通违法需你配合处理
按照规定只能到车辆管理所在地或违法所在地才能处理
此时你是不是很烦心
但现在你不用担心了,新举措来了!
对于汽车租赁期间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经租赁企业向交管部门备案汽车租赁合同
支持承租驾驶人通过
交管12123网站、手机App自助查询、处理和缴纳罚款
具体怎么操作?看过来
第一步 租赁企业备案
拥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租赁形式为30天以内短时租赁和2天以内分时租赁业务的租赁车企业,可到海口市车管所五号窗口(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106号五号楼)申请注册或变更 “租赁企业”单位用户。
完成注册或变更后,租赁企业用户可以登录海南省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备案、解除备案本单位名下本地小型载客汽车,并查询已经备案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及交通违法记录。
当发生车辆租赁业务时,租赁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始24小时内通过互联网平台采集上传相关租赁合同。
第二步 租赁车驾驶人备案
承租驾驶人备案。租赁企业与承租驾驶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信息导入互联网平台成功的,系统自动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并授权承租驾驶人允许查询并处理租赁期间交通违法行为。
临时驾驶人备案。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驾驶人以外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承租驾驶人出示的租赁汽车二维码,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本人名下,租赁汽车临时备案驾驶人(除承租驾驶人外)*多不超过2人。
已经有临时备案的驾驶人,不能在当前租赁合同期内再临时备案其他租赁汽车。
附:办理流程示意图>>>
首先是登录12123App,登录成功后,点击“更多”点击“租赁车违法处理”,选择“租赁合同”
流程图
点击【查看二维码】后可提供二维码给临时驾驶人扫码备案
流程图
需要临时备案的驾驶人使用“交管12123”APP【扫一扫】功能,扫描承租驾驶人提供的二维码,采集与承租驾驶人关系信息,进行实人认证后完成备案。
流程图
第三步 租赁车辆违法记录告知和查询
租赁汽车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将通过交管12123APP、短信等方式告知承租驾驶人,告知其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接受处理,并提示承租驾驶人对租赁事实有异议的,可以与租赁企业协商。租赁企业、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查看租赁合同信息,以及租赁合同存续期内的交通违法记录信息。
第四步 交通违法行为转移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未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处理,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https://hi.122.gov.cn申请将交通违法记录由租赁汽车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经审核通过的,交警部门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手机短信通知承租驾驶人拟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承租驾驶人名下,并提示承租驾驶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承租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租赁企业申请的交通违法行为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转移后,但承租驾驶人驾驶证将增加“违法未处理”状态。同时,互联网平台将通过短信、网页、APP消息等方式告知承租驾驶人。
流程图
第五步 承租驾驶人转移违法行为申诉
1、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诉承租驾驶人对于拟转移和已转移至本人名下的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诉。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在租赁合同期满30日后仍未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的交通违法记录的,租赁企业可以申请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审核通过租赁企业的转移申请后,承租驾驶人对转移的交通违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在5个工作日内提请申诉。公安交管部门审核转移申诉通过后,不再转移交通违法记录。承租驾驶人点击【租赁车违法处理】功能,选择【转移结果申诉】按钮进入申诉界面。选择申诉的交通违法记录,采集申诉原因,提交申诉。
2、窗口申诉承租驾驶人对于拟转移和已转移至本人名下的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的还可以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队“十号窗口”提出申诉。十号窗口只受理承租人或备案过的临时驾驶人提出的,对本地租赁企业名下的本地号牌车辆相关的异议申诉。如对外地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应直接向作出处罚的交警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步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违法记录转移前,租赁合同存续期内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并缴款。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处理租赁存续期间的交通违法行为与现有互联网违法处理规则一致,临时备案驾驶人只能自助处理备案后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记录转移后,仅限承租驾驶人本人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并缴款,其他驾驶人可以到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处理。
2、通过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窗口处理时,是否需要提供行驶证,分以下三种情况:违法记录转移前,对于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到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租赁汽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租赁合同信息,经审核无误的,驾驶人可以不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处理。违法记录转移后,承租驾驶人到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租赁汽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按上面的流程操作;临时备案驾驶人到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的,提供绑定记录后可以不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处理。承租驾驶人或临时备案驾驶人以外的其他驾驶人到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租赁汽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视为普通非现场执法处理业务,需要驾驶人提供行驶证后处理。
附:海口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一、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队,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106号,咨询电话:6572195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
二、辖区服务站:
(一)美兰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5号金太阳汽车维修中心二楼,咨询电话:66270292。
(二)龙华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大桥世纪公园北侧,咨询电话:66779370。
(三)秀英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汽车小镇,咨询电话:66501031。
(四)琼山交通管理服务站,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碧海丹城小区东侧鑫顺畅汽车检测中心,咨询电话:6681871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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