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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海南自驾游、营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
在海南的年度总天数使用完毕后
不强制车辆出岛
8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
现在海南进入旅游旺季,该《管理办法》实施受到外地驾车入岛人们的普遍关注。120天到了,真的要强制离岛吗?
对此,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谢智强介绍,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政策不会对游客入岛自驾游造成不便。
《管理办法》是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配套措施,目的仅是防止外地车长期本地使用,致使该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失效。海南省研究制定限行政策时,坚持不影响入岛自驾游、营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便利,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旅游度假、营商等用车需求和出行需求为落脚点。
对入岛或离岛的外地号牌小客车,无需任何登记和审批,与往年一样;对在海南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全面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由路面系统自动记录通行天数;小客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多种便民途径,查询到剩余的通行天数。
为了能够满足正常的旅游度假、营商等用车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本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
●全省行政区域道路范围内,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按天计算通行天数,每天通行的次数不限。
●停放时间不计算在通行天数内,年度通行总天数使用完毕后,不强制车辆出岛。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谢智强
在琼注册企业、驻琼机构以及在琼居住的个人所持有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非营运性质)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网址(海南交警、椰城市民云等微信公众号)进入管理系统,按操作提示自助办理过渡期备案,以图片形式上传应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即可,也可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服务窗口办理。过渡期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无须审批。
我省鼓励入岛自驾游、营商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对在海南道路上行驶的非营运新能源外地号牌小客车不实行限制通行政策。
来源:海口日报
海南购房咨询热线:400133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