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居住登记?
答:居住登记无需群众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须由民警核实其登记信息并录入系统。群众到派出所窗口进行居住登记与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进行网上居住登记一致,仅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无需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社区民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其居住信息并录入“一标三实”系统。
如何申领居住证?
答:群众根据以下三种不同情形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一即可申领居住证,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满半年(如在社区系统进行居住登记满半年,无需提交社区证明,由民警通过系统核实),群众到派出所窗口(或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申领居住证,可根据居住、就业、就读不同情形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一,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群众提交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连续就读证明地址与派出所核实的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由居住登记地址辖区派出所办理,无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可通过人口系统查询到群众的二代身份证相片的,无需提交办证相片。
(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含房产证、或房产备案登记表、或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借住在亲友住所的情况说明(附房主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负责人)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社保清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三)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学信网查询的在读记录、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居住证有效期满如何申办签注手续?
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群众应到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提出申请,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
(二)如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群众应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申请变更登记,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
(三)居住证在有效期满前后一个月内申请签注的,群众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居住证在有效期满一个月后申请签注的,应按照申领居住证相关要求提交材料,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
如何申请换领居住证?
答:居住证有效期内损坏的,群众可到派出所窗口提交损坏的居住证,由民警核实后当场办理;群众也可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直接申请办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居住证有效期满一个月后损坏的,群众应先申请居住证签注再申请换领。居住地址变更的,由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如何申请补领居住证?
答:居住证有效期内丢失的,群众可到派出所窗口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或驾驶证、或社保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由民警核实后当场办理;群众也可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直接申请办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居住证有效期满一个月后丢失的,群众应先申请居住证签注再申请补领。居住地址变更的,由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在海口市已实际居住满半年但在系统登记未满半年,如何申领居住证?
答:按照《海口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公传发〔2019〕157号)要求,在系统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但已在我市已居住(或就业、或就读)满半年以上,以及因海南创建自由贸易区(港)需要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的人才,急需使用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可办理居住证。
来源:椰城警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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