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海口落户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办理啦
想落户的小伙伴们
赶快收藏吧
南海网记者10月29日
从海口警方获悉
海口警方依托“椰城警民通”网上平台新增了
人才落户不见面审批业务
将于10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
满足落户海口条件的13类人才
可通过“椰城警民通”实现全程网上可办
据了解,继2018年将13项人才落户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办证中心,先后推出设立引进人才落户专窗、推行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开辟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建立承诺容缺办理制度等多项便民举措后,海口警方依托自主研发的“椰城警民通”网上平台,进一步拓展不见面审批业务,实现人才落户全程网上可办,10月30日将正式上线运行。满足落户海口条件的13类人才关注海口警方“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人才落户”,选择符合条件的落户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按要求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等,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可实现在网上办理人才落户手续。
海口警方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附
人才引进落户不见面审批办理指南
一、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人才落户”,选择符合条件的落户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点击同意《海口市引进人才落户申报承诺书》、填写《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流程。
二、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后(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进入“我的事务”选择“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一)选择“窗口办理”: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落户;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持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办理落户。对存疑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由办理单位送有关部门确认后再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选择“邮寄办理”
1、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将申办材料原件、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2、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事务”;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办结的簿(表)邮寄给申请人。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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