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2018年)》发布
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健在百岁老人共有2093名
海口儋州文昌 老年人口排前三
9月25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海南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2018年)》(下称《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省户籍总人口为927.57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1.0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2%;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0.8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32%。
去年我省共投入53.1亿元保障老龄事业
养老保障: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2018年,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我省连续第3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33.38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8.21万人,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80.60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80亿元。
养老服务:全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74家
2018年,海南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坚持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加快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满足基本养老需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去年底,全省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74家,养老床位近1.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602张,占总床位数的38.35%。
医养融合:75.86%养老机构可提供医疗服务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老龄健康。加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市县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或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去年底,全省132家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75.86%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80%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康复护理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老龄事业:去年我省投入53亿用于老龄事业发展
2018年,海南省安排53.1亿元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4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低标准从月人均145元提高到178元;连续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老年人优待: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我省着重围绕高龄、失能、失独、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群体,为其提供倾向性的照顾服务。从2018年1月起,海南省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162.2万元。2018年末,各地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来源:南国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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