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移交海南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显示
已依法办结35件,正在办理35件
截至7月25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0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显示,已依法办结35件,正在办理35件。
据统计,在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0件中,重点关注环境问题7件,普通件63件。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上全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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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海口市移交第11批群众举报件
7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11批群众举报件25件。其中,污染类型涉及水污染7件、大气污染6件、噪音污染8件、其他4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批移交海口市的群众举报件共计25件(来电件15件、信件10件),含重点件2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37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从污染类型来看,主要反映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问题。反映问题区域涉及美兰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涉及单位包括美兰区政府、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桂林洋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发改委等。
截至7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海南移交11批群众举报件,累计1082件,含重点件97件。其中,海口市累计主办件202件(来电115件,信件87件),含重点件22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共282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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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项目年底建成
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以及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接到该办件后,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核实处置。
针对群众反映的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的问题,海口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启动投资约1.5亿元的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地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同时,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此外,美兰区政府也将组织工作人员走街进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了解,做好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项目宣传工作,争取大家的理解,并定期将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向周边群众公开。
针对群众反映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制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一步将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来源:海口发布